2018 第三届“大美桂林·微视频”大赛

主办: 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| 承办: 桂林广播电视台

大美桂林·官方宣传片

活动介绍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“挖掘桂林文化价值、寻找桂林文化力量”决策部署,2018第三届“大美桂林·微视频”比赛活动在第一届的理念基础上,旨在面向全社会挖掘和培养责任感、有使命感的视频新作,弘扬桂林人的人文精神,讲好桂林故事,展现桂林社会经济文化新成果新风采,集中展现有价值、有力量的高水准的作品。 “最自由地表达”对桂林的情怀,展现各自眼中的桂林故事,服务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。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、桂林广播电视台将于2018年4-12月联合举办2018年“大美桂林·微视频”大赛。

一.大赛主题 以“大美桂林”为主题,积极展现桂林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等建设成就和风采,展现大美桂林人文历史文化底蕴,通过影像讲述每个人对桂林这座城市的理解和情怀故事,传递社会正能量。例如桂林企业发展宣传片;公益广告片;你眼中的桂林MV故事;对桂林感兴趣的旅行者和想来桂林的故事等等。

二.大赛时间 2018年4月—2018年12月

三.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对参赛者年龄、工作范围不做具体要求,全国各地影视团队、视频拍摄爱好者均可参赛。

四.作品要求 1、参赛作品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原创作品。内容紧扣主题,健康活泼向上,形式不拘一格,展现时代精神,具有一定审美价值观与人文精神。
2、参赛选手登录大赛官网(桂视网WWW.GLTVS.COM)下载并填写报名表,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将参赛作品统一命名为“大美桂林·微视频”+作品名称+分类。
3、要求作品内容丰富、主题鲜明,从不同角度、不同层次去挖掘和表现主题,具有相应内涵和表现力。在影像风格、艺术追求和制作水准等方面有优良表现,分辨率要求高清,画面音质流畅,剧情精炼不冗长,制作匠心独具,有一定视觉冲击力。
4、要求有完整的片头片尾,设置简体中文字幕(鼓励中英文字幕并置),提交作品刻录为AVI、MPEG、MP4常用视频格式(不压缩)。
5、参赛作品严禁剽窃、抄袭,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良俗、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。
6、所有参赛影片作品,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,享有完整版权,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。
8、完整作品、电影海报或者截图(JPG格式,须大于1024K),作品邮至:2874299413QQ.COM(注明“大美桂林·微视频”大赛字样,画面不带LOGO水印),联系人:黄先生,联系电话:0773—3890477。
9、参赛选手加入“大美桂林微视频大赛”QQ群,群号:534231042。
10、参赛者可选择性准备参赛视频作品拍摄花絮(视频3分钟以内)。
11、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,请参赛者自行备份。
12、本次大赛分为微电影类:要求视频3—20分钟之内;有故事情节及人物表现微视频类:含企业、人物、风景宣传片,MTV(原创音乐电视);公益广告类要求视频规格:15秒、30秒、45秒、60秒,最长不超过1分30秒。
13、为了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,桂林广播电视台和桂视网对参评作品拥有独家媒体展播权,并可将获奖节目制成光盘,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、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,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,否则,以参赛选手/单位发送作品至桂视网时就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。

赛程安排

此次微视频大赛分为征稿阶段、作品巡展(网络评选)、入围评选、决赛评选和等阶段。

1、作品征集阶段(4月1日—10月31日止)。此阶段即大赛征稿阶段,所有参赛作品将于比赛期间在大赛官方网站(桂视网:WWW.GLTVS.COM)展播,网友只可点播及评论。

2、入围评选阶段(11月1日—11月20日)。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,结合网络投票,综合评出进入决赛阶段作品名单。

3、决赛阶段(11月21日—12月1日)。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,结合网络投票,综合评出本次赛事各奖项。(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)。

4、颁奖晚会(12月11日晚)举办“大美桂林·微视频”比赛2018颁奖典礼,将邀请获奖者亲临颁奖现场。(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)。

评选方式

1.采取网络投票和组委会评分相结合的评选方式。网络投票主要由网络观众投票产生,占总评分的30%;组委会评分主要由行业内的专家学者组成的组委会进行评判,占总评分的70%。
2.网络投票方式:
(1)网页投票:登录桂视网网页,注册个人账号登陆投票,每天每个账号可投5票(可选择单一作品或最多5个作品)。
(2)本次网络投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,且主办方有权对投票异常情况进行处理。
(3)投票注意事项:
    a.入围人选和组织排名不分先后顺序。
    b.此次网络投票,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开通,2018年11月20日 23:59:59关闭投票通道。
    c.活动组委会对投票过程实时监控、严禁各种违规刷票、恶意刷票行为。
3.组委会评选方式:
组委会由微视频大赛评选办公室(桂林市文新广局宣传管理科)推荐及邀请的行业内资深的专家学者和专业媒体工作者组成,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。

奖项设置

微电影类:金奖(20000元)、银奖(10000元)、铜奖(8000元)、最佳男主角(5000元)、最佳女主角(5000元)。
宣传片及MTV类:金奖(10000元)、银奖(8000元)、铜奖(5000元)。
公益广告类:金奖(10000元)、银奖(8000元)、铜奖(5000元)。
最佳导演奖(5000元)。
评委会大奖(5000元)。
最佳网络人气(5000元)。 *以上奖金含税 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、奖金,优秀作品还将推荐参加国家级微电影评选和申报有关专项资金补助。

报名方式

1.参赛选手登录大赛官网(桂视网 www.gltvs.com)下载并填写报名表,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将参赛作品统一命名为“大美桂林·微视频”+作品名称。点击下载报名表

2.完整作品、报名表、电影海报或者截图(JPG格式,须大于1024K),发送至邮箱:2874299413QQ.COM(注明“大美桂林·微视频”大赛字样,画面不带LOGO水印),联系人:黄先生,联系电话:0773—3890477。

3.参赛选手加入“大美桂林微视频大赛”QQ群,群号:534231042

4.参赛者可选择性准备参赛视频作品拍摄花絮(视频3分钟以内).

5.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,请参赛者自行备份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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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微电影

(二)宣传片及MTV

(三)公益广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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